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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什么?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条件图1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什么?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条件

2020-04-01 17:20500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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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指市属有关国有控股平台公司出资设立的,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支持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和中国制造重点领域的投资基金。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条件和要求内容
阶段参股是指引导基金以参股方式引导设立子基金(以下简称参股基金)的运作方式。
参股基金出资方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制定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明确基金设立的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式、投资领域、投资计划、决策机制、风险防范、投资退出、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

(一)参股基金须注册在合肥市(参股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产业基金除外);
(二)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累计规模不低于3亿元,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3.至少有3个投资成功案例;
4.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5.根据管理基金规模情况,常驻合肥市工作的管理团队人员不少于3-5人,机构及其管理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6.按一定比例入股拟设立的参股基金;
7.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具有国家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三)参股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引导基金可根据投资项目情况采取承诺注资的方式分期到位,与社会资本同步到位;引导基金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出资人。基金其余资金应依法募集,境外出资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参股基金应优先投资于我市范围内的企业。当引导基金参股比例超过20%并低于25%时,参股基金投资于我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实际募资额的50%;当引导基金参股比例在20%以下时,基金投资于我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规模的2倍。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条件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
参股基金投资于我市范围内企业的投资金额计算包括:
1.参股基金对注册地为我市企业的投资额;
2.参股基金对从外地招商引入我市企业的实际投资额(包括外地企业整体搬迁至我市或在我市设立新公司、子公司等的实际投资额)。

(五)参股基金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1.参股基金的主发起人不先于引导基金退出;
2.引导基金不得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不得干预参股基金的日常运作,若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和偏离政策导向情况,引导基金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一票否决权。

(六)鼓励引导基金管理团队按不超过引导基金出资额3%的比例入股拟设立的参股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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