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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助返还申报条件要求图1

宿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助返还申报条件要求

2020-03-25 18:26570已售
价格 10.00
发货 安徽合肥市付款后24小时内  
品牌 卧涛科技
库存 5000起订1件  
产品详情

目前,宿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助返困难企业申报名单已经公示,首先恭喜上榜地区企业,可以有效解企业燃眉之急。错过的企业可以准备申报条件。

宿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助返还申报条件要求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市级统筹地区,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政策实施期限为今年11日至1231日。2018年末基金备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市,可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补助。注意:以上为今年宿州市企业申请相关条件。

宿州市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需具备一定条件。

其中,省重点企业名单中企业,需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并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各市自行组织认定的企业,除满足前款条件外,还需符合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条件,具体标准由各市研究制定。

稳岗返还资金,按6个月的2018年末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确定,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2019年度只能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或稳岗返还其中一项。2019年已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同时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可申领稳岗返还,但应扣除2019年已享受的失业保险费返还金额。

2020年宿州市失业保险及稳岗返还申报咨询热线:0551-65300258133391057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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